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形势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人员管理
1.学生管理
(1)暑期留校做科研的学生原则上不出校门,确需进出校门的,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住校实习的学生,来回路上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工作处对留校学生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详细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去向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并及时报防控办备案。
(2)学生工作处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告知每位学生,明确提醒学生在家注意防护的有关事项,一律不得前住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同时提醒学生和家长加强个人防护,遵守属地防控要求,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教职工和其他在校人员管理
(1)教职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参加各类活动;原则上不出省参加各类活动。确需离泰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并切实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此前已经批准的须重新报批。暑假期间应尽量避免参加聚会和聚集性活动。
(2)校园内各营业、施工单位及后勤保障、安保等人员,由后勤处、保卫处统一扎口管理。
二、严格校园管理
1.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师生进出校园扫码、测温,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须通过校内联系的工作人员提前进行申请。严禁教职工私自安排学生及外来人员进出校园,一经发现,将予以公开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学院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学生离开校园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通过后方可刷卡进出。未经批准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加强食堂及商业网点管理。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整治,按时通风、消毒。超市等商业网点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3.加强实验室管理。假期开放的实验室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统一管理,各实验室需明确开放时间、负责人、在实验室师生人员情况等,并报保卫处和防控办备案。
三、严格信息报告
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对隐瞒个人相关行程、健康状况信息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以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经批准,近期校园内一律不得举办人数较多、特别是有跨省流动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此前批准的,须重新审批。正在举办的,须报学院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举办。近日内从南京禄口机场出入的人员、以及与从南京禄口机场出入过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会。
五、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1.坚持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和消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进行全面消毒,加强开窗通风。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管理场所和办公区域的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杀工作,办公室要做到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加强食堂环境卫生整治,按时通风、消毒。校内的所有餐饮单位要严格把控食品和环境安全,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以及饮水安全管理。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须及时清理和收集。食堂、餐饮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上岗,保持工作服清洁,在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健康安全。
六、严格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处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与泰州市疾控、卫生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如发生意外和突发状况的,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学院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