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毫不放松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校防组〔202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各部门应站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教育教学有序运行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疫情的反复性、复杂性、长期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及时分析研判、化解风险,及时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慎终如始,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各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变化,及时通知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2021年4月29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相关接触者,要及时主动向所在部门、社区、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向医生报告发病情况及旅行史、接触史,便于诊断治疗,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绝不允许带病参加集体性活动。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相关部门要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的防控要求,加强校园活动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四、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虽然我院已基本完成疫苗接种工作,但各部门仍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未种人员应种接种。相关部门继续做好与属地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精准掌握师生员工接种数量,按时更新并上报相关数据。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师生员工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