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2    点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和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和质量,现就我院 2020-2021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和安排

1.教职工2月28日报到。承担返校准备和保障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应提前到校,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认真做好开学返校有关工作。

2.省外学生2月28日返校、省内学生3月6日返校。学生工作处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安排学生错峰返校,编制分批次返校学生名册后统一报送至学院防控办备案。各二级学院应全程、精准追踪掌握寒假期间学生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包括:每日健康状况、返校时间、行程信息、交通途径(如航班号、火车车次、座号等)、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重点旅居史等。

3.2017级床边教学班的省外学生于2月28日先返校做核酸检测,暂住校内医学观察点。其余省内学生于3月6日直接至各床边教学医院报到。开学第一周(3月1日-3月6日)全体17级床边班学生根据已排定的课表进行在线上课。3月7日当天由医学院整体统筹安排,负责2017级和2018级床边教学学生的接送工作。学生报到前应按照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到条件审核工作,相关事宜由医学院负责。

二、返校条件

1.师生返校前所在地区应为低风险区域,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和旅居史,“苏康码”为绿色。

2.现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和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具体可返校时间等待进一步通知。

3.旅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师生,返校前应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返校。返校后,服从学院和属地最新管理要求。

三、注意事项

1.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保留好车票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记录。

2.鼓励有条件的学生通过私家车返校,接送车辆和随行人员送至校门即可,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3.学生返校报到时,继续实施“一测二核三查四通过”方案:测体温,核对身份信息(是否同意返校),查验奥蓝网审核信息,查对当天的健康码无误后方可进校报到。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返校前通过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最新工作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好各类学生返校工作,高度重视学生思想动态和特情状况,积极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学习生活指导,认真做好暂未返校学生各项工作。

3.教务部门按照既定教学计划,第一周按线上教学方式,随后以线下方式安排和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实习见习学生的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4.后勤管理处提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和生活保障,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保卫部门按照开学后继续实施严格校门管理的要求,做好校园管理各项措施,后续校园管控措施待进一步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