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近日,上海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杭州市和徐州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排查重点地区来(返)泰师生员工的行程和健康状况,凡发现11月10日(含)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青浦区、11月22日(含)以来有杭州市旅居史的人员,或与上海、杭州、徐州等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或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师生员工,要第一时间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单位和学院防控办报告,并将其列为最近一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对象,同时做好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所在区)或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和学院防控办主动报告,同时通过“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三、请各部门、各单位通知广大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回学院所在地后均应向学院防控办和街道(社区)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配合属地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落实好学校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健康管理、通风消毒等制度,落实好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立即就医,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五、继续落实疫苗接种和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实现应种尽种。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