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现就全面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管理
1.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近期泰州市以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校,如有确需落实的工作,各单位应灵活调整相关安排,尽量以线上形式开展工作。严禁教职工私自安排或协助非校内人员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将予以公开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加强人流密集型公共场所管理。师生员工进入食堂(排队购餐期间)、教室、图书馆、快递站、核酸检测点、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相关部门要督促上述场所和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管理责任。
3.严格控制室内各类聚集性活动,图书馆、食堂在人流高峰时期应采取主动限流或疏散措施,避免人群大量积聚。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4.提倡和鼓励师生最大程度减少订购外卖和快递。院内相关快递点严格执行每日多次环境消杀制度,相关快递到院后一律先行消杀后方可通知取件。所有院内快递点的工作人员一律纳入院内服务外包人员统一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
二、人员管理
1.暂停所有尚未返院人员返院。此前经批准后已经在途的建议折返,确实无法折返的到院后需执行“3+11”管理措施。“3+11”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3天起算时间自进入泰州之日起,前3天健康监测入住院内医学观察点并实行“足不出户”管理,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并于前7天每天和第10、第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全面收紧离泰离院请假审批,师生员工近期原则上不得离泰。确需离泰的,应按照权限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且返泰后暂不返校,执行“3+11”管理措施,3 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据实申请返院。经批准离院(不离泰)的各类学生,应按照审批事项涉及的范围活动,不得超出相关范围。
3.落实在院各类人群管理责任。学生工作处要做好在院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未返院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业指导。人力资源处统筹各有关部门做好学院教职员工和各类服务外包人员的管理工作。各类服务外包人员、工地人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三、应急管理
1.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学院院领导、总值班、学工、后勤保卫四大值班系统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如发生意外和突发状况的,各单位要立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加大保障力度。资实处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并完善物资供给应急预案,确保全院各重点场所物资供应不中断。后勤处要做好校园医学观察隔离场所、人员、经费等保障方案。保卫处继续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查验进入校园人员身份、苏康码、行程卡和场所码,加大校园巡逻力度。
3.做好人文关怀。要积极主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疏导,及时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做好实行医学观察、暂缓返校等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关怀,及时干预、处置各类突发状况。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落实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推进加强针接种,实现知情同意、应种尽种。同时,按时、有序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学院常态化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后勤处加密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重点岗位和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学院防控办将协同院纪委办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查,针对校园管理主体责任、师生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落实情况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