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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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点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从紧从实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管理。学生进出校门需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实习、走读学生进出校门需通过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做到“有管理的有序进出”;对入校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验身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以及查看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校外人员及7天内有泰或宁外旅居史的校内人员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师生员工一体化管理,任何人不得将个人入校资格凭证转借他人,严禁教职工私自安排或协助非校内人员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将予以公开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二、加强人员管理。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前往高中低风险及重点关注地区,做到“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泰或宁”,教职员工离泰或宁需履行请假手续;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及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需履行申请报备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入校,入校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措施,做好区域、常态化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学生系统要落实返校报到学生返校当天和返校后第 1、2、3、5、7 天各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学生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人力资源处要落实教职员工常态化核酸抽检工作,落实重点人员(包括保安、食堂、物业等各类服务外包人员)在学生返校后一周内的“1日1检”和转入常态化核酸检测阶段后的“3日2检”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师生员工进入食堂(排队购餐期间)、教室、图书馆、快递站、核酸检测点、商业网点等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相关部门要落实和督促上述场所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环境消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要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关心关爱和思想引导。各单位各部门在精准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的同时,要做好师生人文关怀,积极回应合理诉求,做好师生生活服务保障;要做好因各种原因未返校学生的学习安排和思想工作。

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要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守牢校园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