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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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点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院“五一”假期期间师生出行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绷紧假期疫情防控之弦。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我国范围内零星散发病例时有出现,局部地区也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疫情反弹风险不容忽视。“五一”假期人员流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校园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切实强化旅途防护指导。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师生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院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引导师生做好旅途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口罩。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保卫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要坚持“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四、分类加强健康监测。人力资源处、学工处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院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五、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假期生活需要。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校园服务供给,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运动场等,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假期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学工处要指导外出返校师生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安排师生就医,严防疫情输入。

六、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我院新冠疫苗第二剂接种时间为5月6日至8日,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学院通知做好本单位接种人员的具体组织安排,并提醒携带预约通知单及身份证,按时接种疫苗,避免空腹接种,以确保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七、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加强“五一”假期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适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